把握书法与文化学术的共同脉搏
■《中国书法史·清代卷》作者 刘 恒
从书法成为自觉的艺术形式开始,它就一直与文人士大夫结合在一起,在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书法始终作为文人士子的基本技能而得到传承延续。尽管书法艺术在各个历史时期通过不同的价值取向和审美追求,而呈现出丰富多变的风格面貌,但追根寻源便会发现那些表面上千姿百态的风格变化,其实都与创作的主体——文人士大夫的思想意识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此,研究阐释书法发展的历史,如果仅仅局限于风格替代与技法演变的层面上,则很容易流于单薄和浅浮;更由于书法艺术本身形式具有极其纯粹简练的特点,对其表面化的罗列描述,到头来又往往会陷入空泛和无从解释的重复徒劳之中。
在中国传统的艺术形式当中,书法与文化学术的关系最为紧密。作为文人士大夫思想意识的主要存在方式,学术研究是其理性思考经过耙疏条理后的逻辑表达;而书法艺术则是其人格理想经过艺术的转化和装饰后的自由展现。换句话说,学术所表达的是知识分子对社会、文化的是非价值判断;而艺术所展现的是知识分子个人心中的审美目标。两者的实现方式虽然不同,但都是创作的主体——文人士大夫阶层集体的道德修养价值观念的综合表露。无论是从个体来看,还是从整个文人士大夫群体来看,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文化学术与书法艺术都呈现出相同的价值——审美取向。在中国书法史上,汉代今古文经学之争与隶书的发展、魏晋玄学的兴盛与南朝简率书风的流行、晚明个性解放学说的泛滥与变革书风潮流的崛起,都是学风与书风价值取向想一致的典型现象。如果能够澄清理顺两者之间的联系,再结合具体例证加以阐释总结,则对于理解书法艺术的发展规律,探讨书法是如何从简单书写活动转化为士大夫阶层人格形象表现形式的,应当会更有说服力。
考察书法史可以看出,书法艺术发展越趋成熟,时代越趋晚近,书风与学风之间的联系也就越清晰明确,尤其是到了清代,这种对应关系几乎可以说是贯穿于始终。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得益于文献史料与书法作品留存数量较多,相对容易进行比较研究;另一方面大概是由于传统文人阶层自身的成熟,对思想感情的各种表现手段的运用更加普遍和自由。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历史时期的书风都与学风直接同步对应,也不是所有的书法家都同时又致力于学术研究。不过对于前者,我们可以通过对当时普遍士风的考察来间接推敲,因为一个时代的士风总是当时文人阶层集体价值观念的自然展现;而对于后者,可以从其本人的性格为人表现中窥见消息,相信一个人的性情修养大抵不会完全脱离他所处的文化环境和教育的熏陶。总之,只要能够把握住作者的思想意识并将其置于当时的文化背景中去分析,则对于书家、作品乃至书风大势的研究才会更加细致和丰富。
说到清代书法的发展,以往论书者大多以乾、嘉时期为界限将其划为帖学、碑学两段,谓乾、嘉以上是帖学一统,道、咸以下则碑学勃兴,而对期间的因果源流与来龙去脉则不甚了了。事实上,碑学是一个贯穿于整个清代始终的书法思潮,只不过经历了萌芽、积累、普及等不同的时期,其间有晦有显,时沉时浮,逐步发展蔓延而已。从清初顾炎武等人为代表的考据学派对郑簠\傅山等人的影响,乾、嘉时期金石、文字之学兴盛孕育出来邓石如、阮元、包世臣,直到在晚清今文经学复兴的潮流中康有为写出《广艺舟双楫》,清代碑学思潮发展的每一步都有学术风气在背景中支撑。清初学术界反古求实的学风首先吸引了一部分书法界人士加入到寻访、收集碑刻的行列中来,随后又带动了更多的书家利用古代碑刻拓本来学习隶书、篆书,这种风气在清代中期获得极大的发展,至道光以后,书法界对碑刻的重视,在时代上从秦汉扩大到魏晋北朝,在书体上从隶、篆扩大到楷书。至此,这一在文化学术界影响下萌发的书法思潮最终全面形成,并且由此根本扭转了宋、元以来的书风大势。
崇碑思想在清代书坛上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完整体系,在创作上篆、隶、楷、行诸体全面复兴,开创了碑派书风的新面貌;在理论上明确提出碑学主张,并且利用大量碑刻资料重新解释书法的发展历史;在教育上改变了明代以前学书从法帖入手的传统,将北碑作为不二法门;为达到碑派书法的艺术效果,毛笔、宣纸等工具的性能也发生了改进;此外,随着收藏鉴赏碑拓风气的流行,对书法艺术的品评标准也明显变化……可以说,碑学在清代是一个有理论主张、有实践成果、有社会基础的完整艺术运动,而这一切都与当时的学术风气密不可分,这在中国书法史上是一个十分突出和典型的现象。
尽管在碑学兴起后,帖学书风并未彻底消亡,但碑学与帖学影响的彼此消长乃至地位转换,仍应被看作是清代书法发展的关钮所在。其实对于碑学取代帖学这一事实,前人已多有谈及,我们今天在研究这一现象时,如果能在理清其演变脉络的基础上更深一步,探询碑学观念的发生与其受到书界认可乃至普遍流的各种条件及原因,那么这种研究才能算是有深度和有发展的,也才有可能为其他方面的研究以及创作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启发。